贸易制裁政策
- 李长荣集团1将致力于遵守联合国、欧盟、美国及经营地所在司法管辖区所适用的各项制裁、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的法律和规范。集团辖下企业应秉持本政策之精神订定各自之贸易制裁政策,如未订定者仍应适用本政策之规定。
- 本政策乃规定李长荣集团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,包括:
- 对制裁名单进行筛查,以识别可能需要封堵或拒绝的客户和交易;
- 禁止或限制与制裁名单上的个人或实体从事商业及交易;
- 禁止或拒绝法规下所不容许的商业活动和交易。
- 李长荣集团将要求所有董事,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,以及代表李长荣集团行事的代理商、经销商、代表和其他代表李长荣集团之相关人员 (合称「公司人员」)都恪守此一政策。
- 如有发现可疑交易或知悉有公司人员违反本政策及/或与本政策相涉法律之行为之虞时,应立即通报李长荣集团管理团队(电子邮件信箱gm@lcygroup.com )。李长荣集团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会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违规行为。
- 本政策将基于有关法规修正或废止、或事实之需要而配合修订。